一、展览内容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健康,可同时适合各年龄段观众观看为佳。
二、如需申办单独个人展览,艺术家本人需要具有省级或以上艺术资格;多人(两人或以上)联合办展的,具有省级或以上资格的艺术家人数需达到参展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申请办展,需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填写并提交办展申请表。
四、艺术家本人或办展单位需填写《申办展览审批表》,并提交艺术家的艺术简历、展览介绍、展览策划方案以及拟展出作品的图片、清单或画册等资料。以上文件,经我馆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我馆代表和申办展览方代表签订展览合同书。
五、可致电:0750-6190932 进行展览档期咨询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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